糧食直補是為進一步促進糧食生產、保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和增加農民收入,國家財政按一定的補貼標準和糧食實際種植面積,對農戶直接給予的補貼。對種糧農民實行直補是貫徹落實"三農"政策的重要舉措之一,也是最便捷有效的渠道,更是把好處直接給到農民手中的惠民之舉。其補貼原則是誰種地補給誰,然而部分地方領導干部“無中生有”、“變小為大”、打“小算盤”導致了大量直補資金不能發(fā)放到種糧人手中。
糧食直補緣何會被套取、冒領、截留、挪用、走彎路?“審核工作停留在‘看表格、對數(shù)字’”,“以多名行政管理人員、職工及家屬的名義申報種糧補貼”……筆者認為,是部分領導干部用權不嚴、做事不實,導致糧食直補變成了“虛假補”、“權利補”、“公補私用”以至于本應直接給到農民手中的惠民資金走進了私人腰包。
要讓糧食直補不走彎路必須嚴把審核關。審核直補對象身份避免移花接木“權利補”;審核土地用處避免非種糧土地玩“變身術”;審核種植面積避免“虛假補”。將申領審核做嚴做實,避免核實和匯總環(huán)節(jié)流于形式,讓虛報冒領者有機可乘。
其次,應完善政務公開機制。將糧食直補的對象、額度、種類、發(fā)放時間在縣(區(qū))、鎮(zhèn)、村各級進行“晾曬”,做到多種多補、少種少補、不種不補。
第三,建立健全監(jiān)督機制。相關部門要切實擔起監(jiān)管責任,暢通舉報渠道,同時對糧食直補土地的耕種、面積等情況進行定期摸底排查和不定期隨機抽查,對補貼資金的發(fā)放情況實行陽光操作,做到真補、實補。
誠然,要讓糧食直補不走彎路,須做大量的基層工作,但“社為土,稷為谷”,江山社稷的根基是土地和糧食。切莫讓糧食直補再走彎路,因為這既傷了種糧人的心,又傷了江山社稷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