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包間費、開瓶費、最低消費,哪一項都不讓消費者省心。不管說了多少年,不管說了多少遍,不管有多少人在抱怨,這些霸王條款依然霸道地存在著,影響著消費者的生活。
3·15前夕,北京晨報記者以消費者身份隨機調(diào)查多家餐館,發(fā)現(xiàn)餐飲業(yè)的霸王條款不但沒有減少,反而被一些餐館堂而皇之地擺到了桌面上,挑戰(zhàn)著消費者脆弱的神經(jīng)。
案例1
新沸騰魚鄉(xiāng)
開瓶費明碼標價
北京晨報記者在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一提到開瓶費、包間費等敏感詞匯,絕大部分餐館都支支吾吾、顧左右而言他。一家知名餐企負責人告訴記者,這種事他們不會主動告訴消費者,“消費者滿意了商家就沒錢賺了,但要是直接說出來就是自己找挨罵,所以要是沒人問起我們絕不會主動說的。”
然而記者在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仍然有商家鋌而走險,在店堂里明示要收取開瓶費。在藍色港灣的新沸騰魚鄉(xiāng),每張餐桌上都擺著一個黑色的紙巾盒,盒子的一面貼著一張統(tǒng)一格式的提示,稱“本餐廳允許自帶酒水就餐,但自帶酒水需收取自帶酒水服務費”。提示中標明了自帶各類酒水的服務費價碼,白酒、紅酒、黃酒、洋酒、清酒每瓶50至100元,啤酒、飲料、瓶裝水每瓶(聽)10元。打開菜單可以發(fā)現(xiàn),同樣的提示也貼在內(nèi)頁顯著位置。“一聽可樂從超市買也就兩三塊錢,服務費倒要收10元,我要是不想花這十塊錢就得買餐廳里的八九塊錢的可樂,里外里還是餐廳掙錢。”
案例2
雙流老媽兔頭
撐破胃吃出包間費
上個月的一天,王小姐和部門幾個女孩去一位同事家,探望她和剛剛滿月的小寶寶。中午,大家來到雙井附近的“雙流老媽兔頭”店吃飯。點菜時,服務員告知,由于11個人坐在大包廂,包廂費是380元,不過只要消費滿880元,包廂費就可以免交。“一般都能點夠的,我們這兒人均消費80到90元。”
“不是不讓設(shè)最低消費了么?”王小姐嘀咕著,摸出了手機,開始用計算器加價。女孩們胃口不算大,大家先點了730元的菜品和主食,已經(jīng)吃了個肚圓。“還差150啊,大家多吃點!要不咱還得交380元。”王小姐自己吃不下了,還鼓勵著小伙伴們。
席間,幾個女孩興致很高,想開一瓶同事剛剛送給大家的滿月酒嘗嘗。不料服務員這時卻開了口,“自帶白酒,我們要收100元酒水服務費。”服務員說,自帶紅酒的服務費是50元,而自帶飲料每大桶收10元。大家覺得要花100元開瓶,實在有些不值,只好作罷。
最后,為湊夠150元的菜品,大家只好多點了幾扎酸梅湯,解辣消膩。望著桌上的殘羹冷炙,大家感嘆,“胃都要撐破了,可是有好幾道菜都只動了幾筷子,根本吃不完。簡直是舌尖上的浪費啊!”王小姐說,飯店的最低消費表面上是消費者占了便宜,省了380元包廂費,其實是多花了100多元。消費者吃了虧!記者了解到,這家店同樣設(shè)有280元的小包間,消費680元可免包間費。
案例3
那家小館
最低消費變身成套餐
上周,市民付女士請客,與幾位很久沒見的朋友在那家小館永安里店小聚。“我們一共六個人,提前訂了一個八人座的包間,”付女士告訴記者,通過電話進行預訂時,接電話的工作人員并沒有明確告知是否有包間費。
待到聚會當天就座以后,付女士被告知,雖然那家小館不設(shè)包間費,但是實行包間套餐制,需要按店里制定的套餐點餐,套餐價格按照包間容量的人數(shù)設(shè)定,商家按照價位制定菜譜。“八人間套餐是1280元,十人間則是1580元,平均一個人160元左右。”付女士告訴記者,如果不喜歡店里安排好的套餐,也可以自己點餐,但總金額不能低于套餐價。
“這和設(shè)最低消費不是一回事嘛!我們只有六個人,也要按八人的量來點菜。”付女士對此表示不解,最終,她選擇了自己點餐,算計了半天才點夠了該包間1280元的最低消費額。就餐過程中,付女士向服務員詢問了能否自帶酒水,服務員表示需要收取服務費,“大概是啤酒10元、紅酒30元、白酒50元左右。”
北京晨報記者昨日以消費者的身份撥打了那家小館永安里店的訂餐電話,詢問是否要收取包間費。僅問了這一句,接電話的工作人員便流利地回答:“我們不收包間費,沒有最低消費,也可以自帶酒水。”
案例4
CAFFE BEBE
咖啡館包間也設(shè)門檻
“頭一次聽說咖啡館的包間也有最低消費。”日前,市民徐女士和幾個朋友約在雙井附近的CAFFE BEBE小聚,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我們幾個都是第一次來這家店,在二樓找位置坐下后,才看到這里有包間。”徐女士表示,由于擔心幾個人大聲聊天會影響到其他客人,徐女士和朋友們向服務員表示要把座位換到包間里,沒想到直接被服務員拒絕,理由是包間最低消費500元,而徐女士一行人的消費金額沒有達到這個標準。對此,徐女士表示不能理解,“一直都在說設(shè)最低消費是霸王條款,沒想到反而越來越多了,原來是餐館,現(xiàn)在又輪到咖啡館,到底什么時候才能真正不再霸王了?”
案例5
小燒烤店
自帶酒水就不給發(fā)票
對于一些小店來說,對消費者提出的各種要求把握尺度更加靈活。在望京新城附近一家小型燒烤店里,記者詢問是否可以自己帶飲料來就餐。一開始,店主態(tài)度有些不悅,稱不能接受消費者自己帶酒水,“我這的飲料啤酒也都不貴,你們不用自己帶。”后來,記者與其商量了一下,店主做了讓步,表示可以讓消費者自己帶飲料,“但你就別再讓我開發(fā)票了吧。”記者對比了一下菜單發(fā)現(xiàn),這家燒烤店的聽裝飲料單價基本在7元左右,比超市要貴出兩倍左右。一位餐飲業(yè)內(nèi)人士告訴記者,酒水差價能帶來很大一部分利潤,所以商家自然都不愿意放棄。
橫行多年霸王條款
商場
促銷(或打折、特價)商品不退不換
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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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染
請客人在本單開出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來本店提取衣物,逾期本店有權(quán)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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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撰文 晨報記者 肖丹 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