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網綜合報道:“可以給《決定》起個名字,‘全面改革60條’”,昨日,在國新辦舉辦的解讀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及《決定》有關內容的吹風會上,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說,這份2萬多字的《決定》釋放的改革力度空前,16個部分中有15個部分是改革的領域,60條中55條是重大改革任務而且如何落實有組織等保障。
三類土地改革方向各不同
在農地改革方面,楊偉民指出,從《決定》的內容看,凸顯了必須堅持的三個原則:一是守住底線的原則。包括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不搞私有化;堅持18億畝耕地紅線,堅持用途管制,防止在流轉過程中把農地都變成建設用地。二是問題導向原則。發(fā)現什么問題解決什么問題。三是試點先行原則。農村土地改革需要統(tǒng)籌研究、統(tǒng)籌考慮,不能一哄而上,搞刮風。
此外,《決定》中對三類不同性質的土地,改革方向和重點是不一樣的。
第一類是關于承包地經營權,明確要在堅持保護耕地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
第二類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明確“在符合規(guī)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第三類是農村宅基地,明確可“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wěn)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
《決定》提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必須弄清農民的財產是什么,土地和房子是最主要的。之所以強調推進農村宅基地流轉要“慎重穩(wěn)妥”,是因為農民就這么一處房子,如果經營失敗、抵押擔保出現問題,農民住到哪里去?所以要探索一系列辦法創(chuàng)新性地推進改革。
“十條措施”掀國企改革高潮
楊偉民說,盡管我國國企改革取得明顯進展,但依然存在國有資本“一股獨大”、多腿經營導致部分國企負債率過高、壟斷部分行業(yè)擠壓其他所有制經濟發(fā)展空間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決定》提出十條有針對性的改革舉措,具體包括:
一、積極發(fā)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
二、完善國有資本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jiān)管。這與十年前我們提出的管人管事管資產、三個管理相統(tǒng)一原則不同。
三、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四、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
五、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交公共財政的比例,2020年提到30%。
六、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yè)功能。這意味著今后對國企改革要分類推進。如對第一類公益性行業(yè)企業(yè),國有資本要加大投入,重點投向公共服務領域,體現國有資本服務國家的戰(zhàn)略目標;對第二類自然壟斷性行業(yè)企業(yè),要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jiān)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并根據不同行業(yè)特點實行網絡和運營分開,放開競爭性業(yè)務。同時進一步破除行政壟斷。
七、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應增加市場化選聘國企管理人員的比例。
八、深化企業(yè)內部改革。
九、強化國有企業(yè)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全民的資產投資若出現大問題,要進行責任追究,并探索推進國有企業(yè)財務預算等重大信息公開?!稕Q定》強調“國有企業(yè)屬于全民所有”,這句話有很深刻的含義,既然國有企業(yè)是全民所有,就帶來收益上交、重大信息公開等問題,確保更多投向公共服務。
十、合理確定并嚴格規(guī)范國有企業(yè)管理人員薪酬水平、職務待遇、職務消費、業(yè)務消費。
通過這十條措施的推行,國有企業(yè)將迎來第二輪改革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