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看 虛假報價 隱瞞缺陷 設置圈套 沒有資質 霸王條款
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公布數(shù)據(jù)顯示,上半年接到房地產中介投訴158件,排在投訴前三位的是:
營銷合同問題55件、虛假宣傳42件、交易價格29件。
■消協(xié)提示
購房或租房 多方了解信息
針對“陷阱”,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發(fā)布消費警示:
⒈消費者應該選擇正規(guī)的房屋中介公司提供服務,詳細了解合同條款,重要環(huán)節(jié)反復確認。
⒉無論是購房或租房,建議消費者事先可通過多種途徑了解相關信息,如:
①上建委網(wǎng)站查詢房屋產權信息
②向物業(yè)公司了解房屋建造、結構和物業(yè)服務信息
③通過小區(qū)業(yè)主論壇了解相關情況。
隨著租房、買賣房屋市場的活躍,部分房屋中介利用信息不透明,在居間服務過程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事件時有發(fā)生。昨天,市消協(xié)披露了中介服務的六大陷阱。
陷阱一:
同一套房多次付看房費
部分房地產中介公司實行免費登記、付費看房。消費者王女士在三家房屋中介登記了求租信息,中介均要求她交20元“看房費”。幾天后她相繼接到了三家房屋中介的電話,介紹的居然是同一套房子。中介解釋說,房主登記房屋信息通常是采取“遍地開花”的方式,附近一帶的房源都一樣。但王女士為了看同一套房子卻付了幾倍的看房費。
陷阱二:
隱瞞信息掙差價傭金
消費者吳先生準備購買一套二手房,中介稱有一套標價225萬元的房子。而見到房主后卻被告知,這套房標價200萬元,并留了2萬元還價空間。消協(xié)表示,少數(shù)中介利用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或惡意將房主房屋價格炒高掙“差價傭金”。更有甚者違規(guī)介入買賣房屋,將好房源以公司員工名義收購房產,再以房主身份高價出售,從而賺取更大的利潤差價。
陷阱三:
房屋有缺陷秘而不宣
房產中介對代理銷售的房屋質量應當審查而不進行審查或審查不嚴就進行銷售,更有些房產中介代理銷售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并且不向消費者如實告知相關信息,如房屋的建造時間、房屋使用缺陷、產權歸屬情況、配套設施的真實狀況。更有甚者建議售房人采取掩蓋房屋質量、瑕疵的處理措施,或指導與幫助出售人開具單身證明,偽造相關身份證明、產權證明等進行登記售房。
陷阱四:
租房設圈套騙取中介費
某些不法中介公司在租房交易中設下圈套,誘騙消費者上鉤,騙取中介費。一般采取告知消費者有符合其需求的房源,然后安排消費者與所謂“房主”見面,“房主”往往主動與消費者互換聯(lián)系方式,后中介以雙方達成租房意向為由,要求消費者交中介費,待消費者之后聯(lián)系準備交易時,房主卻再也聯(lián)系不上了。
陷阱五:
小賣部搭車做租房中介
部分“黑中介”在沒有取得相關中介資質的前提下,違規(guī)從事著各種房屋中介活動。還有一些小餐館、電話亭、小賣部等小店,搭車做租房中介。這些黑中介發(fā)布的房源信息大多是從網(wǎng)絡或廣告中摘抄下來,其真實性、有效性無法核實。
陷阱六:
設定霸王條款牟暴利
部分中介公司在合同中惡意不標明服務項目的要求和標準,減輕自身責任。還有的與消費者簽訂單方面制訂的霸王條款,如利用代收房款的優(yōu)勢,在合同中制訂消費者如退房,設置高額違約金,或者無論買賣房屋是否成交,消費者均應支付中介費用等。
晨報記者 肖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