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崢籌拍《泰囧》囧事不斷。近日,內地票房創(chuàng)下最高紀錄的《人再囧途之泰囧》(以下簡稱《泰囧》)遭到《人在囧途》制片方控訴。
事件回放之一
事情應該從2010年講起。據內部人士A先生透露:自《人在囧途》播出之后,由于口碑很好,徐崢就向制作方提出了《人在囧途2》的劇本創(chuàng)作的新戲的概念,故事得到大家認可,徐崢要求做該片導演,雙方一拍即合。然而制作方隨后找了其他導演,徐崢后來發(fā)現(xiàn)制作方已找了導演在籌拍該片了,雙方有些不愉快。
"《人在囧途2》故事大綱出來后,徐崢提出執(zhí)導該片,制作方也同意了,但討論了一星期都沒什么進展,最后發(fā)現(xiàn)徐崢留了一手他拿著大綱注冊了項目《人在囧城》,這讓制片方很不滿。"A先生稱,最后雙方談的結果是《人在囧途2》還是與制片方合作拍攝,但徐崢不僅兼任導演主演,還將承制該片擔任監(jiān)制。"雙方談妥后,徐崢就撤銷了之前注冊的《人在囧城》,但很快制作方沒通過徐崢就注冊了《人在囧途2》,并在廣電總局立項,徐崢知道后感覺被耍了,就宣布放棄《人在囧途2》。"
最后徐崢只能另起爐灶,自己找人重新編劇《人在囧途2》的大綱,注冊了《人再囧途之泰囧》。
而此前,田羽生也表示,自己創(chuàng)作的《人在囧途2》有些相似的橋段,但對于獨立作品,相似并不能說抄襲。
事件回放之二
2013年3月2日,《人在囧途》出品方之一武漢華旗影視制作公司(以下簡稱華旗影視)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突然宣布以"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理由狀告《泰囧》出品方光線傳媒。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泰囧》編劇之一束煥表示,從劇本每一稿到編劇合同,本片用的都是"泰囧"。不過,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劉瑤律師根據已有新聞分析稱,《泰囧》的確存在著侵權嫌疑。
原告表示擁有《人囧》一切智力成果的知識產權,微博有消息傳出,稱原告或要求索賠一億元,不過原告及律師在會后沒有接受采訪,也沒有提出理賠以及具體金額,但他們列舉了多項起訴理由,根據《泰囧》片方發(fā)布的眾多文字、圖片、網上視頻等,原因,認為《泰囧》對《人囧》構成了侵權。
細節(jié)
科易網小編找到《泰囧》先行版其中一條預告片,開頭這樣寫的:"曾經狹路相逢,注定續(xù)寫悲催。喜劇王牌組合徐崢、王寶強……"之后打出"人在囧途"并迅速把其中的"在"換成了"再"。據悉,徐崢為《泰囧》傾入大量心血,不僅參與了《泰囧》海報、預告片的制作,甚至連上映的時間,他都有提出建議。
主創(chuàng)回應這個項目一直叫"泰囧"
《泰囧》編劇之一束煥,他表示已經知道狀告一事,"這兩個項目我都有參與。其實,《泰囧》這個名字跟《人在囧途》沒有關系,因為這個項目一直就叫《泰囧》。劇本每一稿中都只有"泰囧"這兩個字,并且編劇合同上的片名也是《泰囧》"。
目前被告方沒有做出回應
3日下午,新快報記者致電光線影業(yè)宣傳曹小姐,對方表示目前光線影業(yè)不會對此事作出回應。隨后,記者又致電《泰囧》導演徐崢的經紀人劉女士,對方表示正在開會,對于《泰囧》被告侵權一事還不太清楚情況,需要了解清楚以后再回應。
至于原告方聲稱《泰囧》還涉嫌不正當競爭,誤導觀眾一事,該律師稱:"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那么這就需要原、被告雙方來舉例主張自己的立場,最終由法院來裁定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如果構成,被告方或將賠償相關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