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穿山甲沒有滅絕,但以瀕臨滅絕。在我國中華穿山甲因為被大量獵殺作為食物和傳統(tǒng)藥物使用,以及其原生棲息地在大幅度減少,自1990年起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附錄二中,表示任何從野外捕獵的商業(yè)用途均被禁止。
溫馨提示:穿山甲屬于野生保護動物,保護野生動物從自身做起,拒絕買賣野生動物制品,不干擾野生動物的自由生活。目前社會上存在的食用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行為,既是一種社會陋習,也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活動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杜絕食用野生動物,它們不屬于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