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穿山甲是國家保護(hù)動物。穿山甲于1989年被我國列為國家二級保護(hù)動物,禁止捕殺和食用,非法捕殺、走私或販賣穿山甲可被判監(jiān)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案情嚴(yán)重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溫馨提示:穿山甲屬于野生保護(hù)動物,保護(hù)野生動物從自身做起,拒絕買賣野生動物制品,不干擾野生動物的自由生活。目前社會上存在的食用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行為,既是一種社會陋習(xí),也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活動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杜絕食用野生動物,它們不屬于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