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韓國助理資訊搜尋服務于本月17日透露,“水晶男孩”商標于去年4月就已經正式登記。該商標最早由YG Entertainment于2016年5月正式提出申請,負責單位經過一年的檢視和討論之后,正式確定了這項商標申請。
時隔十幾年后才重新合體回歸絕非易事,因此為了保障以“水晶男孩”的名義展開長期且穩(wěn)定的活動,YG 于是決定申請商標權。如此一來,往后水晶男孩的成員們便能對這個團名行使獨占權力。
這項消息一方面令許多粉絲大贊“YG 做得好”、“水晶男孩繼續(xù)大紅吧”;但是鑒于近年來 Highlight 因離開前東家而無權繼續(xù)使用 “BEAST”這個名字,T-ara 也在與前東家結束十年合約后,遭前東家搶先注冊團名商標,卻也有業(yè)界人士表示這可能在將來成為經紀公司脅迫團體的手段。
知識產權在人們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無論是商標注冊、版權登記還是專利申請,都應該加強保護意識。鑫彭知識產權專業(yè)代辦知識產權多年,有豐富的代辦經驗,如果您對知識產權有任何的疑問都可繼續(xù)瀏覽鑫彭知識產權官方網(wǎng)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