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秦人取蜀后始知茗飲?!保ㄇ孱櫻孜洹度罩洝罚┻@就是說,原本當(dāng)做藥用或菜食的茶,大約到了秦以后才當(dāng)做飲料。
自秦漢至魏晉南北朝,在這漫長的800多年間,茶的飲用采取混煮羹飲的方法。三國后魏的張揖在《廣雅》中記述:“荊巴間采葉作餅,葉老者,餅成以米膏出之。欲煮茗飲,先炙令赤色,搗末置瓷器中,湯澆覆之,用蔥、姜、橘子芼之?!?/p>
到三國時期已制成緊壓的餅茶,如采摘較粗老的葉子,再添加米湯黏合成形。煮茶有了一定的規(guī)范,先把餅茶在火上炙烤至呈紅色,搗成茶末,然后放入瓷器中,倒入煮沸的水,再與蔥、姜、橘皮等拌和后飲用。這種混煮成羹的茶飲料在西晉的文獻(xiàn)中又被稱為“茶粥”。
傅咸(239—294年)在《司隸教》中記述蜀嫗賣茶粥的“南市”是在河南洛陽。由此可見,飲用混煮成羹的“茶粥”的風(fēng)俗,晉時已從巴蜀一帶擴(kuò)展至中原地區(qū)。